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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扶基金會自七十七年七月起,在全國二十二所家扶中心設立兒童保護專線,受理各地民眾舉發兒童受虐案件。在安麗台灣全球資訊網上的一篇迎接千禧年,從學習尊重婦幼權開始/兒童人權篇中,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會長林志嘉指出:“要推動兒童福利,就要先從修正不合時宜的法令先著手,法規要先建立,社會的兒保意識才會下共形成。其次敦促政府成立兒童局,目前發展兒福的困境在於欠缺專責機構,有了專責機構,專責人員和研究單位,對兒童的事務才能更深入的了解。”1999年政府有不少開創性的政策作為,例如兒童局正式成立、縣市政府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和防治中心等,對兒童權益改善有不少助益,但還需加強大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與重視,這樣才能與政府來配合,確保兒童權利的實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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