儘管目前在兒童權利己有顯著的成就,但仍有許多還必須去完成。目前各個國家在兒童權利上的進步參差不齊,雖然有些國家已將兒童權利納入立法,但對其重視的程度卻不大。

1.
據估計全球每年總有一千二百萬的五歲兒童死亡,而大部份造成的原因其實都可以很容易去避免的。
2.
在開發中的國家中,有一億三千萬的兒童們未上小學,而在這些兒童們當中主要都是女孩。
3.
有一億四千萬的人不能有安全的飲水,二億七千萬的人缺乏適當的環境衛生。
4.
有些政府正進行要加重少年判決的懲戒制度,甚至有些兒童被警察毆打及任意的拘留,並且在毫無人道的情況下強迫兒童和其它大人拘禁在一起。
5.
在孤兒院和其它機構有許多被遺棄的可憐兒童們,他們沒法獲得良好的教育及適當的保健。他們通常也都遭受過肉體上的摧殘。
6. 據估計有25億的兒童從事於某種型態的勞工,但政府能謹慎注意到兒童們的需求,進而採取行動去制止對兒童剝削的例子,卻是非常少的。
7. 全球持續的軍事衝突,不斷在縮減及破壞幾百萬個兒童們的生命,直至去年有30萬的兒童們 從軍。在戰場上,許多的兒童被殺或變成殘廢,也有許多兒童被強迫殺害別人。

在二十世紀末,全球逐漸意識到一些會影響兒童們的問題,並且有負擔提出而加以解決。最近逐漸嚴重的問題,如:愛滋病在非洲己造成 近百萬的兒童變成孤兒,每天至少有超過千萬人受此折磨─威脅一些國家、社會利益、家庭的幸福。所以政府們在推動兒童人權的保障上必要信守承諾、確實履行,否則將會影響到幾百萬兒童們的生活和國家未來的發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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